“三位一体”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作者:王建平(长江大学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可以说,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2022年4月,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意见》,支持长江大学等四所高校打造省属高水平大学。作为一所石油、农业、教育、医疗特色和优势鲜明的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乘科教兴国、科教强省的东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三位一体”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第一,要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地方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要坚持“四个面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扎根基层、艰苦奋斗作为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为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培养高素质人才,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需求,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生命健康教育“两线贯通”,不断完善优化“育在长大”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奋斗在社会主义建设主战场上的主力军,为国家输送石油、农业、教育、医疗等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
第二,要在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中,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长江大学要紧紧围绕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契机,以非常规油气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长江中游作物绿色高效生产部省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依托,扎根荆楚大地,主动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格局先行区和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联合石油、农业企业,开出问题清单,弘扬“带着干粮搞科研”的优秀传统,突破生产技术壁垒,布局科研大平台,培育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率先在能源革命、粮食生产领域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为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第三,要在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中,融入“长江大保护”和“双碳”两个战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作为以母亲河长江命名的大学,长江大学要以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碳达峰和碳中和“两个战略”,深入实施“长江人才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推进教师队伍的优化转型,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领域培育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做好战略性人才储备;在教育和医疗领域打造一批名师、大师,保障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在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方面锻造一批高水平人才,形成一支规模合适、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努力把高校打造成各类人才的聚集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两个民生”着力人才培养,“两个安全”聚焦科技创新,“两个战略”引领教师队伍建设,三者有机联系、各有侧重、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是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在长江大学的生动实践,形成了推动高水平建设的强大合力。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长江大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序推进,构建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三位一体”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以特色发展和融合发展推动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新贡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